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和200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质量工程战略的实施,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的转变、教学制度及各项具体措施的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吉林农业大学2008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内容
本次立项应根据《吉林农业大学200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结合学校、学院和本专业的教育教学实际,自行拟定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涉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和教学管理等。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次立项内容的要求,大力开展对突出我校人才培养特色及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具有重大价值和主要影响的基础理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推出一批原创性、科学性和系统性的研究成果。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方法和措施得当,研究内容应避免与此前已立项项目内容的重复。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成果具有推广价值并能提高教学和管理效益。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必要的研究条件,一般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往年立项项目且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5.省级课题申报人必须在2008年5月1日前完成2006年以前(不含2006年)已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验收工作,否则本次立项将不予考虑。
6.申报教育厅课题要求课题主持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的人员;同一人主持研究的课题只能是1项、主持和参与研究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同一个课题主持和参与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为3—5人。
二、申报与评审
(一)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集体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提倡集体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4、5),一式4份,经所在学院汇总后报学校高教研究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9日。
(三)校高教研究所将于2008年5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批准后公布立项项目。
三、立项项目资助与管理
(一)本次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即2008年4月—2009年4月。
(二)本次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金额1000元;一般项目60项,每项资助金额500元。
(三)立项项目与经费管理按照《吉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学院、处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及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报校高教研究所。
联系电话:84532964
联系人:姜喜娟 王海艳
附件1:吉林农业大学200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200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参考项目指南
附件3:吉林省教育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通知
附件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5:吉林农业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08-4附件1.doc
08-4附件2.doc
08-4附件3.doc
08-4附件4.doc
08-4附件5.doc
高教研究所
20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