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收集散失历史档案资料的通知

2008-04-01 档案馆 点击:[]

校内各单位:

随着形势的发展,档案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档案资源建设得到了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校教职工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充实和丰富馆藏,更加完整、详实展现学校的历史,经研究决定,对建校六十年来应该存档而尚未存档的有关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后存入档案馆。具体安排如下:

一、收集内容

1、反映学校各个时期自然资源(旧建筑物、校园风景)、历史面貌和记载我校人物轶事、轶闻的照片、刊物、画册、实物、录音、录像等资料。

2、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文件、科研成果及其照片、刊物、报纸、实物、录音录像等资料。

3、建校以来,来校视察的国家、省、市级领导人以及校内外著名学者;历届校领导在校内外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字画等。

4、建校以来毕业生集体照片。

5、校级领导、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省、市级劳动模范人物的照片、录像、专辑等。

6、我校教职工在国外工作、活动、交往中的文件、学术资料、照片、录像等。

7、校友赠给母校及各学院的各种有保存价值,便于保管的特定物品(包括校庆接收的各种符合条件的纪念品)等拍成照片送交档案馆存档。

8、早期学校各单位编印的有价值史料或数字汇编。

二、收集对象

 1、离退休职工。

 2、曾经在学校工作过的教职工。

 3、全校在职教职工。

三、收集办法

1、提供历史档案资料者必须与档案馆联系,经鉴定后,确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方可存档。

2、离退休职工,经与档案馆联系后,根据情况,档案馆可派人前往住处接收。

3、在校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联系接收。

4、外地的教职工与档案馆联系后,可直接邮寄档案馆,邮费由档案馆出资。

四、奖励方式

1、对于积极主动提供档案者,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并参加年度档案工作优秀人员的评选。

2、对珍贵的文史资料愿献给学校者,由学校给予奖励;欲自保存,商借复制后原件归还。

五、联系方式

档案馆联系电话: 84533289   负责人:李 

                     84533014   负责人:薛 

 吉林农业大学档案馆

200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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