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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2009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教师的通知

2008-03-0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为促进世界各地的汉语教学,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将根据国外岗位需求进行2008-2009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孔子学院中方院校派赴国外汉语教师选拔推荐工作。

按通知要求,请注意以下事项:

1.本通知的电子版已经在国家汉办网站公布(http://www.hanban.org)。申请表在网上填写,直接提交。申请者需经本单位和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以省教育厅上报给国家汉办的名单为准,否则提交无效。

2.按通知要求,申请材料请于37下班前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期不予受理。

3.填写材料应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国家汉办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公派汉语教师的材料应包括: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和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证书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雪莲

联系电话:0431-8453299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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