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备实验室化学药品柜的通知
2015-04-28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
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有效实施对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学校决定为相关实验室配备化学药品柜,各实验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需进行申报,由各单位统一填报表格(附上实验室名称和安全责任人、数量),并对申报情况和数量进行审核把关。申报表格请于2015年5月11日下班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科,上报纸质版(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份,电子版发送至446030428@qq.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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