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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 防止“五一”等节假日“四风”反弹的通知

2015-04-27 纪检监察办公室 点击:[]

 

 

吉农大纪字〔20153

各单位、各部门:

“五一”、“端午”等节假日相继而至,纠正“四风”又面临一个个重要时段和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的重要精神,特别是4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的相关会议等新部署新要求,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四风” 反弹。学校纪委提出如下重点要求:

1.要认真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管住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认真落实责任制,重点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及群众,加强以廉洁自律和八项规定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做到节假日前早提醒、早打招呼、及时约束言行、防患于未然。

2.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转作风。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禁止公款旅游吃请、购送粽子节礼、乱发补贴及超标接待,公车私用、赌博奢靡、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行为,做到节俭文明过节、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项不做。

3.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监管作用。特别是后勤要严格节假日车辆跟踪管理,财务部门要严格节假日前夕资金借报管理,各业务部门要严格做到从严监管,让心存侥幸者打消非分之想,着力铲除“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土壤和空间。

4.针对违反廉洁自律、八项规定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或发生在群众身边及社会影响很坏的“四风”等问题,特别是对禁而不绝的,将及时严查、快处。该通报曝光的通报曝光,该约谈追责的约谈追责,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吉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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