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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处级机构及干部职数设置的决定

2015-04-24 人事处 点击:[]

 

吉农大党字〔20151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及处级干部职数设置,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定,对部分处级机构及职数设置作如下调整:

    一、部分内设党政机构调整

撤销学科建设处,独立设置机关党委。

    二、部分教学单位机构调整

1、撤销研究生学院;

2、成立研究生院,内设研究生工作部和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校领导兼任院长;原研究生学院和学科建设处处级干部职数同时转入研究生院。

(三)部分科研及教学辅助机构调整

1、将生物反应器与药物开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动物生产及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大豆区域技术创新中心等3个独立设置的机构,分别与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农学院实行合署办公。

    2、撤销工程训练中心处级机构建制,将工程训练中心作为学院内设机构,由工程技术学院负责统筹管理。

3、撤销上述3个科研平台和工程训练中心处级干部职数。

4、将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班子副处级干部职数各增设一个,用于分管平台或中心工作。

 

 

 

 

 

 

20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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