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党字〔2014〕38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了把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根据中央和吉林省委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引领学校科学发展。
二、主要学习内容
(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会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二)《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党报党刊所刊发的有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社论、评论员文章以及相关辅导资料等。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吉林农业大学章程》。
三、主要学习形式
(一)校党委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解读,通过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师生开展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等学习活动。
(三)党团校要组织广大学生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要将学习活动同学法、守法和普法结合起来,开展校纪校规和学风考风建设活动。
(四)各单位可以邀请校理论宣讲团成员,就相关专题做辅导报告。
四、学习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任务,加强对学习的组织管理。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二)全校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紧密联系学校工作实际,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把全会精神贯彻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中。
(三)全校师生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校报、视频新闻、宣传栏等校内相关媒体和宣传阵地,及时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反映各单位及师生的学习情况,宣传好的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