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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长春市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寻找长春“最美家庭”的通知

2014-06-04 妇委会 点击:[]

 

各基层妇委会、基层工会:

按照长妇发【20148号《关于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寻找长春“最美家庭”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落实全国妇联寻找“最美家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妇联《“幸福吉林·从家庭出发”行动计划》要求,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妇女联合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全市广泛寻找长春“最美家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重要意义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始于上世纪50年代,是妇联组织的长线工作。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对新时期妇联组织发挥优势开展具有妇联特色的家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开展寻找长春“最美家庭”活动,是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妇女和家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妇联家庭工作的创新实践。通过开展“寻找”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家庭美德的内在自觉,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幸福长春”建设,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的总体要求

寻找长春“最美家庭”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 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 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  以基层“妇女之家”为平台,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晒家庭幸福生活、谈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通过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 大力倡导和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 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做积极向上、文明高尚良好家风的建设者,做和谐文明家庭的创建者,使寻找长春“最美家庭”活动成为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的创新实践。

三、活动的主要措施

寻找长春“最美家庭”活动重点把握“寻、晒、树、展”四个关键环节。

寻:各基层组织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方式方法灵活多样,群众自荐、社会推荐和组织推荐均可。要坚持把充分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作为关键环节,坚持体现活动的群众性、开放性、交流性、协同性特点,真正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有触动、有感悟、受教育、得提高。

晒:通过开展家庭故事会、家风交流会、家规家训评议会等群众性活动,鼓励广大妇女和家庭踊跃展示自已的文明家风、和谐家貌和感人故事,晒出最美家规家训、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照片、最美家庭视频,多角度挖掘、展示家庭最美元素和家庭魅力风采。

树:各基层组织要在“寻”、“晒”的基础上,坚持群众自荐、群众推选、群众评议、群众投票,注重平凡普通家庭故事的挖掘,在群众参与、群众认可基础上推出各级“最美家庭”,使评选出的典型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市妇联将在适当时机对长春“最美家庭”进行命名表彰,并向省妇联及全国妇联推荐报送。

展: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把“最美家庭”照片和故事展示出来,让“最美家庭”充满光荣感,使更多家庭学有榜样、见贤思齐。利用学校、市级宣传媒体对寻找出的“最美家庭”进行广泛宣传,持续不断地向社会传播“最美家庭”典型,充分激发和展示家庭美德正能量。

四、活动的具体要求

各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自我教育、提升素质;积极探索建立活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分别于620日前报送“最美家庭”故事和“最美家规家训”。 “最美家庭”故事不超2000字,附23张家庭照片,“最美家规家训”后需注明家庭名称及所在单位全称。

材料信箱:1013366146@qq.com

联 系 人:别秀梅

联系电话:84532976

 

 

 

校妇委会  校工会

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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