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字〔2014〕32号 签发人:陈 光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8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吉林农业大学2014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和吉林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在校人事处已办理返聘手续。
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但未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可参加本次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工作,但不再重新授予校级教学名师的称号。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受聘教授职务;2011-201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申报校级教学名师的,可放宽至副教授)。
3、推荐本科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注: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申报校级教学名师的可适当放宽)。
4、主讲课程在省内甚至国内同领域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5、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学科梯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6、其他条件依照《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附件2)
三、评选及推荐办法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并按上述评选条件遴选候选人。
2、申报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的填写《吉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现有校级名师申报第七届吉林省教学名师奖的填写《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申报校级和省级的均需填写《吉林农业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附件5),以上材料纸质版7份与电子文档一并于3月26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科,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3、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处组织候选人录制课堂教学视频(每人45分钟),并将申报校级教学名师的课程视频在校园网上公布,接受学生和同行评价,教务处将统计评分情况。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候选人(申报校级或省级教学名师)现场PPT汇报4分钟,演示教学录像2分钟。
5、专家组对申报校级名师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总成绩中学生和同行评价占30%,现场汇报占70%,根据总成绩评选出10名吉林农业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
6、专家组在申报省级教学名师的候选人(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可自愿申报)中遴选出3名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第七届吉林省教学名师。
四、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科 吴春岩 电话84532854
邮箱183904267@ QQ.com
附件:
1、
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2、
附件2: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doc
3、
附件3:吉林农业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4、
附件4: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doc
5、
附件5:吉林农业大学第四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doc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