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人字[2014] 4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促进与高水平大学的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8号)和吉林省教育厅的安排,结合《青年骨干教师长期进修管理暂行规定》(吉农大字〔2013〕145号),现将我校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是我校在岗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资助费用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人民币8000元。学费不足部分和交通、住宿费由学校承担。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以上条件选派教师申请访问学者,申请教师要填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4份,贴好照片),于3月26日下班前报到人事处教育培训科(主楼105室)。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排序,经学校讨论通过后,确定2名候选人作为教育部支持的国内访问学者,上报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其他申报人员择优推荐作为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经费由学校资助。
2、各接受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我校教师选择带“*”标识的导师。
3、为提高录取率,申报人员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由于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各教学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
联系人:申涤尘,电话:84532943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