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集中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通知

2014-03-18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对实验室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不定期的集中回收(处理工作流程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当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达到一定储存量时,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填写《吉林农业大学有毒、有害废弃物回收登记表》一份(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经院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6030428@qq.com

废弃物必须用纸箱、塑料桶(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等包装好,注明品名、类别,以实验室为单位转移至校内废弃物回收场所暂存。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定期集中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范围请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

联系人:李大勇

联系电话:8453325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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