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4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共15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奖项设置
(一)吉林省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发现的科技成果。
(二)吉林省技术发明奖
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三)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受理近年来创新性强、产业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四)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推荐步骤
(一)校内点评排序
为保障我校报奖项目申报质量,不断提高我校获奖数量和质量,学校将邀请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科学技术奖的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点评排序,具体要求如下:
1、不参加此次评审的项目,学校将不予向省奖励办进行推荐。
2、在2013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评选过程中,已通过初评进入会评阶段,但为了争取获得更高层次奖励主动申请放弃的项目,如今年继续申报,只汇报,不进行排序,直接获得学校推荐名额。剩余推荐名额学校将参照专家排序情况予以推荐。
3、汇报采用PPT形式汇报,汇报不超过5分钟,专家点评提问10分钟。汇报内容应包括:立项背景、研究内容、创新点、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研究)综合比较、应用和推广、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4、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18日前将2份申报材料(见附件,只交复印件,不收原件)、1份电子版PPT和1份《2014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汇总表》(请各单位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报送到科技管理处,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生成推荐指标。校内点评排序结束后,学校根据排序情况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号和校验码”发放给申报人。
(三)填写推荐书。2014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将使用《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实行网上受理。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 http://58.245.27.70/cms/,下载并安装“吉林省科技奖励公共服务平台客户端”,用“推荐号和校验码”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按《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电子版推荐书。
(四)报送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具体说明如下:
1、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和纸质附件。书面推荐书需利用申报系统中文件转化功能,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推荐书生成PDF文件,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含一份原始件)。书面推荐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右上角上标注“原始件”并逐页标明页码。
三、推荐要求
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201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自然科学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所提供的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即2013年4月30日以前公开发表)的项目。
2、技术发明奖: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3、科技进步奖: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4、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推荐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人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推荐工作(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材料于2014年4月1日下班前报送科技管理处综合科237室。
2、推荐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办将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组分配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
3、申报奖项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需要调整的(如:排名变化或人员增减等),需在受理及专业分组公示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省科技厅奖励办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
1、
201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推荐工作手册(含申报书模板).doc
2、
申报奖励项目汇总表.xls
联 系 人:李德欣 张 羽
联系电话:84533500
科技管理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