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奖的指导思想
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并实现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五个长春服务。
二、关于成果申报
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的内容、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凡在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均可申报。
三、评审时间安排
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时间安排如下:
1、申报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15日)
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评奖公告,进行评奖动员;各成果接收组接受成果的申报。
2、初评推荐阶段(2014年3月16日—3月30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成果汇总情况,审议下达各组推荐比例;各初审组根据有关规定开始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和各种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学科评审组评审阶段(2014年4月1日—4月15日)
评审委员会确定各复审学科组人员组成名单,部署各学科评审工作。复审学科组开始复评,并推荐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
4、评审委员会审定阶段(2014年4月6日—4月30日)
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5月1日—5月15日)。
5、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奖阶段(2014年5月下旬—6月上旬)
成果公示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适当的时间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奖者颁奖。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论文类、咨询成果类评审委员会收取评审费每项50元;申报著作类、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评审委员会收取评审费每项100元。
申报人须报送的材料有:
1、申报表和活页分开装订,纸件各1份及电子版。(申报表中如填写了成果的立项情况、获奖情况、转载情况、社会反响、引用情况、被采纳情况、报刊评价、播放和采用情况及效益、制作周期、累计发行量等,就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转载等情况不用开证明,网页截图即可。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直接附申报表后面一起装订即可,不用单独装订。)
2、申报著作类提供原件2部(著作需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咨询成果类提供成果原件3份、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提供原件2套。
3、申报论文类成果不要原件,只提供相关复印件:①杂志:杂志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单独订1份,论文正文复印件单独订2份;②报纸:报头、论文所在版面刊头复印件单独订1份,论文正文复印件单独订2份。以上论文正文和目录的复印件要求隐去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等一切可以体现作者信息的字样。
以上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材料较多可胶装。请申报人将以上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
请各单位于3月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评审费报送科技管理处。
联 系 人: 王 敏
联系电话: 84532985
附件.zip:
1、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2、论文、咨询成果、著作类申报表
3、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申报表
4、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活页
5、申报材料清单
6、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科技管理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