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寒假即将到来,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请各单位积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放假前,请各实验室和研究室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假期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保设备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因教学和科研实验需要,放假期间需通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及装置,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四、假期仍然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负责人(房间号、负责人、联系电话),并于2014年1月10日下班前以学院和平台为单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科备案。
五、寒假期间学校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事故地点、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等。
2、发生紧急事故时,按以下优先次序处置
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保存重要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医疗急救:120。
学校保卫处:84533110、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科:84533251(1554328051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