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勤俭节约廉洁过年的通知

2013-12-04 纪检监察办公室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高校工委有关要求,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勤俭节约和廉洁过年,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利用公款组织单位职工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补贴、津贴、奖金或实物。

三、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赠送提货、土特产和代币购物券()等。

四、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要通报曝光,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也切实担负本单位的监管职责,把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要求,作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的实际举措,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切实把好年关,过好“廉关”,带头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中共吉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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