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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高校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12-03 纪检监察办公室 点击:[]

吉农大纪字〔20139

校内各单位:

为了落实全国治理办《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1317号,省教育厅纪检组、省高校纪工委《转发全国治理办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教纪字〔2013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的迎检工作,现将有关检查事项和我校迎检工作要求通知如下,并将全国治理办《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和专项规范管理。

 

一、时间安排

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我校现阶段专项检查与迎检工作安排如下:

2013122-5日,学校各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

2013126-13日,学校纪委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我校有关单位的专项自查上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对学校贯彻落实《通知》情况和迎检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20131220后,学校组织开展2013年专项迎检工作,进一步加强整改防范、深入贯彻落实高校规范教育收费的管理制度。

二、检查范围

全校凡涉及有关教育收费的单位,均属于本次重点检查与专项规范管理的范畴,要由单位负责人主抓落实,有专人向校纪委报告自查情况,并建立专项规范收费管理制度。

检查范围为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学校涉及的各类各项教育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重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2013年的检查重点是在《实施意见》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范围内,重点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见下列高校检查核心指标体系一览表:

检查项目五、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检查内容:

20. 涉外办学(国际班)收费情况。

21. 各地是否出台涉及“点招”录取及收费的办法。

22. 是否制定出台本省(区、市)贯彻落实三部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办法。

23. 在高校学费标准调整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提高收费标准行为。

24. 高校是否存在“点招”及收费行为,包括利用调整计划等各种方式进行“点招”。

25. 高校录取中是否存在收取与录取挂钩的收费行为

26. 高校是否以热门专业、学分制改革等名义变相违规提高收费标准。

27. 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是否经过教育部批准,收费标准是否经过当地省级政府批准。

28. 示范性软件学院是否在教育部公布的37所名单之内。

29. 高校是否对列入国家计划内的工程博士收取学费。

30.高校加强教材使用管理与有关收费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存在问题。

检查项目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检查内容:

44. 是否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45. 是否将教育收费政策自查情况和拟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审核。

46. 是否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检查项目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检查内容:

47. 各级政府、学校是否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等);

高校是否违规收取生活用品费、证卡首次办卡费、图书馆检索及查询费、复试费、假期住宿费、结业复读费等,是否变相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是否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

48. 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是否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是否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

49. 学校是否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检查项目十一、收费公示情况

    检查内容:

50. 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

51. 是否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43.是否实行信息公开,是否畅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监督途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国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我校纪委于2013122日下午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重点部署此项检查工作,要求全校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任务分解、情况报告、督促检查等工作,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

学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报告情况、检查问题活动。

(三)严肃纪律,转变作风。

校纪委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要以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坚持真查、严查、深查、细查,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范治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做好总结,及时上报。

1、要求全校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我校涉及的各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规范管理,并将本单位现有的教育收费政策与管理自查情况,以及专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检查记录,按照《通知》要求上报学校纪委审核。

2、各有关单位要在2013125前,将2013年专项自查报告,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及今后防范工作安排,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及时报到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32013126,学校纪委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下列有关单位的专项自查上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对学校贯彻落实《通知》情况和迎检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处、后勤保障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军事体育教研部、图书馆、外国语学院等有关单位。

五、各单位专项检查上报材料

(一)学校专项教育收费政策的管理与执行情况

1、列出本单位的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2、上述收费项目管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的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提交我校2012年以来专项收费的管理执行情况。

(二)规范收费的管理情况

1. 是否制定出台本校专项规范教育收费的管理办法;

2、提交本单位“现有专项的教育收费项目及其规范管理办法”。

(三)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

1、是否制定出台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专项管理措施;

2、提交本单位“2013年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迎检工作的自查报告、存在问题、防范措施”;

(四)填报并提交本单位“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与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的高校部分一览表。

联系电话:8453332384532752
电子邮箱:jiwei2003@126.com

联系地点:纪检监察办311

 

附件:转发全国治理办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zip

 

 

吉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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