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3-10-15 人事处 点击:[]

 

吉农大字〔2013189       签发人:孙少平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技〔2013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实现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全面准确地掌握教职工动态数据,对于提高教师工作服务水平、支撑教师工作科学决策、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全国及省教育厅工作日程安排,此次信息采集数据量庞大,信息入库要求时间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如不能按时完成,将影响吉林省乃至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校内教职工个人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的时间和质量。

二、采集对象

此次采集对象为我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全体人员及场站全民干部身份人员。采集教职工不包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包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

三、采集工具及采集方法

1.采集工具: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1)、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附件2)、基础代码表(附件3)。

2. 采集方法:我校教职工每人填写一份纸质版《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1)(请填表人自行下载打印,签字栏打印无效)。由各单位组织填写。填报必须规范,所有填写内容必须在“附件2和“附件3中查找。

3. 采集要求:教职工填写完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各单位汇总,统一提交学校人事处。

四、信息采集表报送

报送时间2013101815时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人事与人才管理科(主楼105室)

联系电话:84532777

联 系 人:张瑾

 

附件:1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1.doc

  2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附件2.doc

      3基础代码表附件3.doc

 

 

二O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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