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征集《吉林农业大学章程》修改意见的通知

2012-10-15 学校办公室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结合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章程建设工作的要求,学校自2010年开展《章程》修订工作以来,各有关部门认真研讨、积极配合,初步形成了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学校章程是高等学校设立的法定条件,也是高等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自主办学的重要依据。学校章程是确立办学宗旨、教育理念与历史传统,落实学校的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办学与管理行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

学校章程是学校工作的基础性制度,涉及学校方方面面的关系与利益,关乎学校工作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在学校章程修订工作过程中,为广泛征集广大师生员工、校友以及离退休人员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咨询决策作用,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学校章程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1015日~1018

征求意见范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师生员工

 

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召开专门的征求意见会,并选派专人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

2、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征求意见活动,为学校章程建设、为学校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3、负责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日常事务的相关部门,要做好征求意见的组织工作,切实发挥各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

4、请各有关单位于1015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召开征求意见会的时间、地点等情况报学校办公室;并于1019日(星期五)午休前,将征求意见工作的组织情况、征求意见会会议记录及修订意见(电子版即可)反馈至学校办公室。

特此通知

《吉林农业大学章程》电子版详见“校内信息”。

 

 

 

学校办公室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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