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字〔2012〕171号 签发人:秦贵信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全面有效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落实《吉林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吉农大字【2011】9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学校就业创业教育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学校就业工作水平,推进就业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校就业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形成就业工作合力,实现学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参评范围:吉林农业大学各本科学院
评选依据:吉林农业大学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成绩
评选比例:参评学院数量的50%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专职就业工作人员
参评范围:吉林农业大学各学院(包括研究生学院)书记、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2012年毕业班辅导员、招生就业处就业工作人员、专职就业指导教师。
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积极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2)就业工作服务意识强,工作卓有成效;(3)业务能力强,熟悉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工作具有开创性且成绩突出;(4)具有较高就业指导水平,能根据就业工作的特点开展就业指导活动。
评选名额:共计22人,获“先进集体”的学院2人,其它学院1人;专职就业指导教师2人;招生就业处1人。
评选方式:(1)学院及招生就业处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填写《吉林农业大学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报至招生就业处;(2)专职就业指导教师由本人申报,填写《吉林农业大学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
2、教职工
参评范围:吉林农业大学全体教职工
评选条件:(1)年度内推荐学生成功就业表现突出者;(2)年度内为在校学生做就业创业方面指导报告效果良好者;(3)年度内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成效显著者。三项条件达成一项即可。
评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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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 |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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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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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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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技术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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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息技术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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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药材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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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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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文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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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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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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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农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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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园艺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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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外国语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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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研究生学院 |
2 |
校内其他各单位如有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也可申报。
评选方式: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人选,填写《吉林农业大学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报至招生就业处。
三、表彰奖励
学校将于10月19日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先进评选工作,积极做好本单位就业工作先进典型摸查工作,保证无漏报。
2、公平公正,积极推荐。各单位负责人要坚持工作原则,把好审核关,公平公正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
3、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填写《吉林农业大学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5日下班前由所在单位统一交至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431-84533517
附件:《吉林农业大学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doc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