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需提交外语证明材料的通知
2012-07-1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校内相关人员:
为提高留学人员外语水平,缩短人员派遣周期,即日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申报全额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需提交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材料。
外语培训及考试工作由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承担,位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内,网址:http://pxb.nenu.edu.cn/,咨询电话0431—84516278。
请打算申报出国留学的人员根据自己所学语种,提前做好外语培训工作。
申报地方合作项目暂时没有外语要求。
联系人:张莹 电话:8453350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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