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学校督学岗位及免去督学职务的通知
2012-07-19 组织部 点击:[]
吉农大党字〔2012〕39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自2006年我校设置督学岗位以来,先后有11位同志任督学职务,他们在学校及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根据人事制度改革定岗定编的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吉人社联字〔2010〕42号)精神,结合我校现有岗位设置的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取消督学岗位,免去所有现任督学的职务,现有督学回归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一身份。
免职时间从2012年7月13日算起。
2012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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