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人字[2012]10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病退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
5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因病申请提前退休、退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病退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病退鉴定:
(一) 属于事业编制在职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二、报名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由本人书写的病退申请书一份。
(一)小二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鉴定费300元/人。
(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三、鉴定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及相关事宜
(一)病退鉴定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定。
(一)被鉴定人员应当按照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鉴定,并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诊、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
(二)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相关人员于5月21日—5月25日,到人事处保险科(主楼233房间)申请报名。
联系人:倪淑凤 联系电话:84532995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