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调动全省广大高教工作者参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广优秀高教科研成果,促进高教科研为高教改革与发展服务,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凡省内高校(省高教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教育工作者,自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都可以申报评选。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成果和非高教研究类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奖。
2.参评程序和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并附上该项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中外文目录、正文)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各单位将成果筛选后于5月30日前统一报送高教所312室,同时交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50元,著作类每项80元)。
电话:0431-84532966
3.奖励类别和等级
本次评奖分设论文类和著作类,均设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参评成果总数的10%、20%、30%。
吉林省高教学会将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组评选,评选结果7月中旬前公布。
附件:
附件吉林省高教学会第十二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