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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2012-03-23 人事处 点击:[]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促进与高水平大学的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安排,我校将开展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资助费用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人民币8000元。学费不足部分和交通、住宿费由学校承担。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以上条件选派教师申请访问学者,申请教师要填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4份,贴好照片),于326(周一)下班前报到人事处教育培训科(主楼105室)。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排序,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名候选人上报吉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各接受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我校教师选择带“*”标识的导师。

由于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

联系人:姚丽晶, 电话:84532943

 

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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