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厅《201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二)》的通知

2011-12-16 科研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201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二)》(工程、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

    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行填报并上传。(教师可自行注册,申报单位统一为:吉林农业大学)

    2.纸件申报

   1)按要求填写指定格式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或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2)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特殊规定除外)、项目预算书一式1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及相应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汇总表需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1220

(二)注意事项

   1.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我校申报2项。

  2.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主体为企业。

   3.协作(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或2011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4.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5.所有项目的计划执行周期为3整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1起计算。课题所申请财政经费按规定做好预算。

(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的有关规定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二、三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特殊规定除外),并且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1项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计划类别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项或以上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分类

1. “工程、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

联系人:于        

电话:84532985    84532882

 2. 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

联系人:于 

电话:84532882

(五)科技厅联系方式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www.jlkjxm.com/

3、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

      15104481035151044810361510448103715104481038

附件1: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2年度项目指南(二).doc

附件2:相关材料.zip                                                  

科研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签订2012年学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下一条:计划财务处关于年终结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