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人字[2011]6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我省人才兴业战略向纵深发展,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11年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8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吉林省2011年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范围和重点
资助的范围原则上按照吉政办发〔2009〕79号文件的规定掌握。2011年资助的重点是:
(一)列入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汽车、轨道客车、石化、制药、农业深加工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研发,已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开发项目;
(二)利用独有的发明成果或创新技术,开发出全国、全省名牌产品或全国本行业龙头产品,具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开发前景广阔的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
(三)引进的发明成果或高端技术,具有突出特色和发展潜力,能够推动全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或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
二、资助工作的原则
此次资助的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主要项目,在资助资金额度上将大幅度提高。2011年资助工作的原则是:
(一)重点资助与一般资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突出重点与适当兼顾层面的原则;
(三)重大攻关项目与高端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五)国有单位与民营单位一视同仁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的人才,必须具备博士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和本科学历以下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书》和《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表格可在校园网主页下载(表格制式不得更改)。
2、申请人必须提出申请资助报告,说明申请的理由、条件、资金额度和用途、必要程度和预期效果。
3、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证明;主要专业经历证明;各类获奖证明;以及在本领域内权威程度等相关情况和资料。
4、申请人必须提供申请资助项目的认定证书或获奖证书,以及有关认定资料,项目先进性和可行性鉴定报告,说明项目开发、转化进展程度,受资助者在承担项目攻关或课题研究中发挥作用情况等材料。
申请资助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按照上述四个方面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编排目录并注明页码,一式一份;《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单独上报,一式二份(附电子版);同时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四、人才开发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后排序,将初步评审结果汇总上报教育厅,数量不超过3个;教育厅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二)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上报项目和人才组织初审后,会同省财政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由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拟资助的项目和人才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提出拟资助项目、人才名单和资助数额,报省政府审批。省财政厅依据省政府审批结果,具体实施拨付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前六批己资助的项目和人才,本次不再予以资助。
(二)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人员请于2011年5月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送至1号楼一区302室(吉林农业大学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
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申请书及一览表.xls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