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农委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人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农园字【2011】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附件,按要求组织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材料
视其所报项目的申报条件,提供如下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
1.2011年人参专项资金申报表;
2.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3.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5.上缴税金有效凭证(复印件);
6.申请“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开发项目,需提供“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准入证(复印件);
7.申请人参企业名优产品扶持项目,需提供名优产品、商标评定证书及相关文件;
8.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及推广应用和转化协作企业协议。
2、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5月1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 于 洋 张 羽
联系方式:84532985 84532882
附件1:
关于做好2011年人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2011年人参专项资金申报表.doc
附件3:
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