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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1-04-0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的选派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经研究,决定对该奖学金项目进行补充选拔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日本文部科学省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Japanese Government (MONBUKAGAKUSHO: MEXT) Scholarship (Research Student)框架下,每年选派110名留学人员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4254个月(具体以日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规模:110

三、资助内容

本项目录取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在读期间的学费、奖学金生活费(2010年度:约15.5万日元/月)由日方提供;国内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承担。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或《2011年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截至申请当年42日不满34周岁;至迟于2011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的高校应届硕士;已取得硕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

3.语言要求

留学人员应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第一外语为日语者还须具备运用英语从事学习、研究、撰写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1220410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请于412日前统一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申请材料

①请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第115条)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留学生申请表(研究留学生)(固定格式)。要求:①第一页姓名处应分别用中文汉字和汉语拼音填写;②第一页6应予具体详细填写,第10项及第11项外语能力为申请时外语水平;③第12项请选择“博士课程”;④第13项赴日时间请选择“10月赴日”⑤原件、复印件第一页均须贴上相片(2寸同版免冠);⑥签字须手写(申请表第5页申请者署名部分请用汉字手写;申请者氏名部分请用汉语拼音手写)。

2)专业分野及研究计划(固定格式)。要求须条理清晰详细可行;

3)硕士阶段成绩单及英文或日文译本(注:原件及翻译件需加盖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公章(公章为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档案馆及院系教务部门均可));

4)推荐信1-(固定格式)由硕士期间指导教师用英文或日文填写,无须密封;

5)推荐信2-(固定格式)由供职单位领导填写,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院系或研究生院领导用英文或日文填写,无需密封;

注:上述两封推荐信格式一致。应届硕士无单位领导者,可由研究生院或院系领导填写;社会在职人员由硕士期间导师填写困难者,可由相关专业专家填写。

6)健康诊断书(固定格式)须由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地区)或各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填写(其他地区),各项检查结果一般需一周时间,请务必要求医师认真填写;“国际旅行健康证明”无需提交;

7)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英文或日文译本①复印件及翻译件均需加盖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公章(公章为所在单位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档案馆均可);②应届毕业生在申请项目时未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者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出具中外文预毕业证明(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并需在取得正式毕业证/学位证后及时补交;

8)硕士论文摘要(英文或日文填写,以不超过2A4纸为宜;未确定论文详细内容者,提交研究计划并需导师签字);

9)个人简历(英文或日文填写,篇幅为A4纸一页,格式自由);

10)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注:①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可提交,需附英文或日文译本,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②外语水平非该项目必须条件,未考取任何外语成绩者亦可申报该项目;

11)作品照片或节目录音(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申请者须提交)。

※注:以上申请材料务必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申请日方接受院校时使用。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逐份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并在右上角注明原件及复印件),请勿使用订书器装订,使用小夹子夹好即可。

六、注意事项

1.关于申请资格:

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至迟于2011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已取得硕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

2.关于受理方式:

985”及“211”院校申请者应直接到所在高校主管部门(一般为研究生院)申报;非“211”院校申请人及社会在职人员请到当地受理机构申报(受理机构一览表详见“欢迎申报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专栏”有关联系方式)。

3.关于网上报名:

申请人身份: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别:日本。

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奖学金项目60所签约院校的申请人:申请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机构名称:所在60所签约院校。

②非60所签约院校的“211”院校申请人:申请项目名称: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受理机构名称:所在“211”院校。

③非“211”院校申请人及社会在职人员申请人:申请项目名称: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受理机构名称:所在省市受理机构。

上述三种受理方式仅因对象不同而加以区分,评审标准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国外导师情况,鉴于该项目特殊情况,建议填写“待定/abc

5.邀请信及免学费证明:

该项目无须提交日方邀请信及免学费证明。经中日双方联合面试获得候选人资格后对外联系即可,这点有别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

6.外语成绩证明:

该项目无需提供外语成绩,但面试语言为英语或日语。

七、联系方式

北京  联系人:朴美琴、周俭  联系电话:010-660939636609398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8453350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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