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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环保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1-03-21 科研处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2011年度环保中心工作和“十二五”环保规划工作重点,本着为环境管理和规划实施做好科技支撑的原则,现组织申报2011年度环保科研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重点

(一)围绕污染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开展管理技术与配套政策的研究。

重点项目包括:

1.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基本规律和政策框架的研究。

2.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质量目标确定与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

3.氨氮与氮氧化物减排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

4.玉米深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研究。

5.机动车排气污染物Ⅳ阶段排放限值及检测方法的研究。

6.流域污染赔偿和生态补偿实施战略、标准和方法研究与示范。

7.排污权交易标准和管理技术的研究。

8.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机制及环保产业发展机制的研究。

9.辐射环境监管、污水和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相关技术指南的研究。

(二)围绕重点流域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农村环境污染、城市大气复合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问题,开展适用技术及设备的研发与示范。

重点项目包括:

1.重点城市大气复合污染与成因、发展趋势的研究。

2.典型地区土壤污染与成因、风险评估的研究。

3.非电行业烟气脱硫、脱硝适用技术及设备的研发与示范。

4.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

5.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6.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适用技术指南。

(三)围绕饮用水安全、辐射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开展适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四)突出源头和过程控制,开展粮食深加工、石化、化工、石油开采、能源、造纸、钢铁、印染、制药等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研发与示范。

重点项目包括:

1.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评估方法与技术规范的研究。

2.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研究。

3.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技术优势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度。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创新点、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际应用前景。避免与当前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地方科技计划重复。

(三)具有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三、注意事项

(一)对历年所报项目没有按期鉴定者,不受理今年项目申报。

(二)请认真填写“环保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1),申报材料分为纸板和电子版,其中纸版一式四份,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于3月29日前报送科研处,汇总表由科研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人:于       

 话:84532985

附件1环保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2项目汇总表.xls

     

 

 

科研处

                             一一年三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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