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顺畅,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吉林农业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办理机动车校园通行证,具体规定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办公室统计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私有车辆,并填写《吉林农业大学机动车办理校园通行证情况登记表》,盖章后,交保卫处治安科统一(免费)办理。
2、后勤保障处交通服务中心需将学校所有在编公车填写《吉林农业大学机动车办理校园通行证情况登记表》,盖章后,交保卫处治安科统一(免费)办理。
3、此前已经办理过通行证的车辆本次无需重复办理,但各单位要将此类车辆填入《吉林农业大学机动车办理校园通行证情况登记表》,并在“已办理/未办理”一栏中标注“已办理”,其余标注“未办理”。
4、除本校公车及教职工私车外,外来车辆原则上不予办理通行证,进入校园须持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校园外来务工人员车辆,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盖章后,交保卫处治安科统一办理(收取工本费)。
5、所办理的校园通行证均为一车一证,禁止转借和转让他人使用,严禁违造、涂改,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当场没收,并取消校园通行证的办理资格。
6、车主应当妥善保管好所办理的校园通行证,通行证发生丢失等现象,请及时到保卫处补办(收取工本费)。
7、车主要将校园通行证放置于车辆前风挡玻璃内的醒目位置,以便门卫查验。
8、办理工作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自2011年4月1日起,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持有机动车校园通行证,无证禁入,后果自负。
联 系 人:王永利
联系电话:84533118
办理地点:主楼二楼治安科
附:
机动车校园通行证登记表.doc
吉林农业大学保卫处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