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

2011-01-17 科研处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0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3.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4.材料报送时间:2011年2月23日——2月24日
5.材料报送地点:学校科研处
6.联 系 人:李德欣   联系电话:84532857
7.相关网址
①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②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校内小型维修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