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任用部分副处级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路线,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能适应我校改革发展要求的处级领导干部队伍。
二、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及职数
农学院副院长和农业现代化研究所副所长2名;
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信息化教学与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
保卫处副处长1名。
四、竞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做出实绩。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5、具有岗位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
四、竞聘资格
1、现在专业技术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竞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干部只能申报管理岗位,需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47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担负繁重的领导工作。
五、竞聘办法和程序
(1)公布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的岗位、职数及办法等事项。
(2)报名办法。根据岗位及职数个人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到组织部网页下载,方案公布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27日下班前。
(3)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聘条件,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处级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进入公开竞聘。
(4)竞聘答辩(面试)。参加竞聘人员在学校组织的竞聘会上进行竞聘答辩,阐述竞聘理由、优势以及做好所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并回答有关问题。竞聘成绩由学校评委打分和群众评委打分两部分组成,学校评委评分占总成绩的60%,群众评委评分占总成绩的40%。
(5)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面试情况初步确定拟提拔任职的考察对象1—3人。
(6)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总支范围内进行,参加人员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8)党委研究任命。根据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综合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全委会初选,由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任职人员名单。
(9)公示。对提拔任职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任何疑义的,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