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园内收缴管制刀具的通知
2010-05-07 保卫处 点击:[]
根据长春市公安局有关要求,保卫处将于5月17日开始在校园内开展清缴管制刀具行动。如有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的师生员工,请于5月16日前上交到保卫处。逾期不上交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办公地点:保卫处治安科(主楼211室)
举报电话:84533118 84533110
注: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跑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
吉林农业大学保卫处
2010年5月7日 |
上一条:关于清理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拖期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我为吉林农大写下光彩的一页”征文、美术作品及廉政短信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