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依据《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一)和《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附件二),为做好2010年长春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本年度受理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近年来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已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对推动我市科技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的项目及单位。
二、申报要求
1、凡经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评价(鉴定、验收)或者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新产品证书、软件登记证书,并经认证且已在市科技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经转化应用1年以上,无任何争议或争议已解决,均可申报。
2、本年度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临床医疗卫生成果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要求已推广应用,临床病历有据可查,且已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其中,常见病、多发病临床应用须在2家以上医院推广,临床应用病例500例以上;疑难杂症病临床应用病例200例以上。已获得过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医疗卫生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一般需间隔2年,其他人员一般需间隔1年,方可再次申报。
3、本年度我校申报项目仅有5项指标。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两部分。
1、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申报书需登录“长春市科技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 (http:∥www.ccst.gov.cn)下载,按要求填写后上传;电子版附件需扫描产生图片文件。
2、书面申报材料。经网上审查通过,并得到通知后,申报单位再行上报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在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六份,含一份原始件),不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首页正上方标明“原件”二字,并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全册页码。书面申报材料中原始资料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已上报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返还。
四、申报程序
2010年长春市科学技术奖采用“长春市科技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实行网上受理。
1、请拟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填写《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附件三),于2010年4月12日下班前将审批表(一式3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将统一到科技局进行申报注册,不进行申报注册的老师不能申报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
2、科研处将通知拟申报项目的老师用户名及密码,请各申报者领取注册密码后,登陆“长春市科技信息网”,进入“长春市科技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用获取的注册码进行帐号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基本信息,在申报项目所属计划及专项类别中选择“科技奖励”,下载并填写申报书。
3、申报者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项目网上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4、申报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经市奖励办公室初审并得到通知后,配合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五、其他事项
1、学校联系人:李有宝 孔晓香
联系电话:84532857
2、科技局联系人:张国忠
联系电话:88777263、13074363869
地 址:科技成果推广处(市政府1483房间)
电子邮箱:cczhanggz@sina.com
附件一:
《长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