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长人社〔2010〕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的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范围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含在长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对象主要是从事科学、技术、管理、技能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已享有下列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央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拔尖创新人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高级专家)、市级拔尖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优秀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申报 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者,不得兼报201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第十一批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评选。
二、选拔条件、人数及申报名额
1、选拔条件见附件1。
2、本次长春市选拔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超过80名(含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30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序推荐。
三、选拔程序安排
选拔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报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有效候选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确定的有效候选人进行集中评议和投票,确定拟定人选。
将拟定人选上报市人才办及市政府审议批准,经过在《长春日报》公示无异议后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
四、几点要求
1、在申报及推荐过程中要严格防止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弄虚作假、成果不实者,一经查实,要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追回荣誉证书和奖品(奖金)。
2、申报类别
今年分工程技术、农林水牧渔、经济管理、卫生医药、文体教育(不含大学)、社会科学、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八个类别评选。申报人员必须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选择类别申报。
3、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报送的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每份复印件上单位都要盖章证实。必须申报的材料及其装订顺序为:目录、长春市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先进事迹材料(一千字左右)、身份证(或护照)、最高学历毕业证、最高学位证、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最高技术等级证、荣誉或奖励证、专利证、学术著述、申报经济管理类别必须的国家法定审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等(均为复印件,但必须附上原件。原件在申报时经查验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评选结束后统一销毁。
《申报表》要填全所有项目并一式 3份,一份随册装订,不贴照片;二份随汇总表单独呈报,均贴照片。单位名称(以公章为准)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证书为准)要用标准全称。突出事迹介绍一栏,要按照本文件第二项第三款的要求,选近五年最高层次的业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精简标列(含标点符号不超过220字,不分段落。电脑数据库将自动删除多余的文字,没有原件的业绩不要填写)。所获奖项必须逐项标明获奖时间、项目名称、奖励级别、奖励名称、个人排序等(如“2005年5月‘大功率半导体激光阵列模块'获吉林省科技进步1等奖〈第2名〉”)。
《申报表》、《汇总一览表》(见附件2)及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同时用优盘呈报电子文档,两表中的突出事迹文字内容必须一致。《汇总一览表》要使用 A3复印纸打印。
申报人员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叙述申报人员的贡献、成果、道德风范等方面的事迹,1000字以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每一个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装订后,合计厚度不能多于一个标准档案袋的容量,标准封面(禁止使用塑料封面)也要逐项填写完全。发表的论文只复印封面、目录及本篇文章,著述只复印封面、简介和目录。
4、申报时间
由于本次申报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并将涉及到的所有材料按照要求于2010年3月16日(周二)下班前报送人事处(主楼227房间)。
附件:
1、
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doc
2、
市政府津贴标准封面.doc
市政府津贴选拔申报表.doc
市政府津贴选拔汇总一览表.doc
吉林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