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等三部委开展2009年度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吉科计字[2009]163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2009年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开展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并按照申报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于12月9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 系 人:李有宝 孔晓香
联系电话:84532857
附件1:
关于转发科技部等三部委开展2009年度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处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