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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吉林农业大学首届优秀教学管理奖的通知

2009-11-19 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我校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与钻研教学管理工作,激发爱岗敬业精神,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推进教学工作,根据《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吉农大字[2007]8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吉林农业大学首届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个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负责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各学院(部)可参与优秀教学管理单位评选;各学院(部)从事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学院长(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干事可参与优秀教学管理个人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申报条件

1、对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执行严格,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文件,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状况良好。

2、教学管理队伍稳定,教学管理人员思想和业务素质过硬,管理能力强,办事效率高,且20072008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行政处分

3、积极组织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管理有创新,成果显著。

4、能够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对教学质量的保障作用突出,师生反映良好。

(二)优秀教学管理个人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在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协作精神,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熟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有条不紊,且20072008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行政处分

3、积极进行教学管理改革与研究,能够对学校或本学院(部)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4、能够认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的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学管理规范、工作效率高,服务效果好,教师学生满意度高。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学管理单位

1、申报单位填写《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申请表》(附件1)和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自评表(附件2)一份,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分委员会进行审核,院长(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同时撰写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于20091124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召开评审会,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务处依据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评价表(附件3),通过查阅自评表、事迹材料和原始资料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以申报单位综合成绩为依据排序,确定吉林农业大学首届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名单。

(二)优秀教学管理个人

1、申报者填写《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个人申请表》(附件4)一份,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分委员会进行审核,院长(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同时撰写1500字以上的个人事迹材料。

2、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分委员会对申报者的基本素质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同时填写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个人评价表(附件5)一份,并与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一并于20091125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召开评审会,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学院评价意见以申报者综合成绩为依据,按教学院长(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干事分别排序,确定吉林农业大学首届优秀教学管理个人名单。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部)教学工作指导分委员会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2、优秀教学管理奖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部)候选人名单应在全院(部)范围内公布,当选的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个人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附件1附件1: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申请表.doc

附件2附件2: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自评表.doc

附件3附件3: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评价表.doc

附件4附件4: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5附件5:吉林农业大学优秀教学管理个人评价表.doc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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