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信息

关于申请中韩合作框架下韩国咨询专家项目的函

2009-11-1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经中韩两国相关部门协商,韩国政府计划通过韩国国际协力团(KOICA)及韩国知识经济部向我公共性质机构(主要指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及大专院校等)派遣相关专家,将韩国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济及社会经验与我分享。此次派遣的领域为公共领域(见附件一:韩国国际协力团KOICA项目25个,韩国知识经济部项目36个),派遣时间为6-12月(如需要可视情节延长),派遣费用由韩国政府承担,中方仅负责提供办公场所。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申请中韩合作框架下韩国咨询专家项目的函》(吉商经援字〔20091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好此项目政府间无偿援助项目提供的便利条件,吸收利用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办法,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于1120下班前将后附格式要求(附件二)填写后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84532992

联 系 人:李 雪莲

 附件一:向公共性质领域派遣专家一览表.doc

 附件二.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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