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单身青年教师公寓进行改革的通知
2009-10-26 后勤保障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校的发展,消除学校潜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单身青年教师公寓进行改革,学校将于2010年7月1日取消单身青年教师公寓。
对现居住在单身青年教师公寓内但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应于2009年11月15日前办理迁出公寓手续;同时,学校对现有单身青年教师公寓房源进行整合,房间均设置为3人住宿或2人住宿。对逾期不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教师,学校将根据规定收取租金。
请各单位做好青年教师的通知动员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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