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吉林农业大学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实施办法。
一、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习成绩优秀,符合以下条件:前三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实践环节一次性合格,且平均成绩(不含选修课)排名列本专业前10%;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50%;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成绩达到国家外语四级合格以上水平;英语专业成绩达到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以上水平。
二、推荐与接收
1.根据各学院2009年本科毕业生人数、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情况,经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2.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并参照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表(附件2),填写《吉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各学院计算学生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
4.各学院应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习成绩排序,并按推荐名额的150%确定初选名单(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5.取得本校推免生资格,入选本校初选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者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由学校免试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体检。所有入选初选的推免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7.复试。所有入选本校初选名单且体检合格者均需参加由研究生学院组织的以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考核单位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记。
8.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同等条件下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等如下因素可优先考虑:
①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不含鼓励奖、纪念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限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限前三名)等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②参与由学校组织的机械设计大赛、程序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挑战杯、英语竞赛等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不含鼓励奖、纪念奖);
③曾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者(部长级以上、班长、团支书);
④市级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得前三名者;
⑤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外语六级合格以上水平者。
9.确定推免名单。复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前三年必修课平均成绩×70%+复试成绩×30%)。学院根据排序结果,按照分配名额将推免生名单上报到研究生学院,并上报学校领导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10.公示。将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11.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推免生,应与学校签定协议。
1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全部为公费。
三、其他
1.定向、委托培养(另有协议者除外)的学生不得免试推荐。在推荐过程中不得有性别歧视。
2.根据本办法,各学院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院该项工作的实施细则或方案。细则或方案须报学校免试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审核后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
3.学生学习成绩及名次须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经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确定后的拟推荐人选名单须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获准被免试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出现不及格课程;
(3)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
(4)未能如期毕业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5)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
(6)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推免生日程工作安排
详见《吉林农业大学2009年推生免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3)。
附件一:
吉林农业大学2009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二:
吉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表.xls
附件三:
吉林农业大学2009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