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办公室文件
吉农大办字[2008]11号
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校决定,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共7天,10月6日上课。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上课),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9月27日(星期六)上9月29日(第五周星期一)的课,9月28日(星期日)上9月30日(第五周星期二)的课。原定于9月27日、28日的课停上,误课后补。
二、注意事项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把假期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排好各项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重点部门防范,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请各单位于9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放假期间的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送至学校办公室。
三、节后作息时间
经学校研究决定,“十·一”国庆节后恢复原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13:00上班(上课),16:30下班。
具体作息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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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节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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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 |
上午 8:0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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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 |
上午 8:5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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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 |
上午 9:55-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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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节 |
上午 10:45-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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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节 |
下午 13: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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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节 |
下午 14:40-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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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节 |
晚上 18:00-1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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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节 |
晚上 18:50-19:35 |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