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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2008-09-18 学校办公室 点击:[]

 

吉林农业大学办公室文件

 

 

吉农大办字[2008]11

 

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及节后作息时间调整的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校决定,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共7天,10月6日上课。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上课),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9月27日(星期六)上9月29日(第五周星期一)的课,9月28日(星期日)上9月30日(第五周星期二)的课。原定于9月27日、28日的课停上,误课后补。

二、注意事项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把假期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排好各项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重点部门防范,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请各单位于9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放假期间的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送至学校办公室。

三、节后作息时间

经学校研究决定,“十·一”国庆节后恢复原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13:00上班(上课),16:30下班。

具体作息时间为:

 

 

1

上午  8:00-8:45

2

上午  8:50-9:35

3

上午  9:55-10:40

4

上午  10:45-11:30

5—6节

下午  13:00-14:30

7—8节

下午  14:40-16:10

9

晚上  18:00-18:45

10

晚上  18:50-19:35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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