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教学科研用地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教学科研用地管理的规定(暂行)》,现将2008年申请教学科研用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不同用途对教学科研用地实行统一管理有偿使用,教学用地、科研用地预收2000.00元/公顷,待学校确定价格后,多退少补。
二、规范审批程序,申请教学科研用地的老师要在今年的3月10日前填写《教学科研用地申请表》,其中科研用地,需要出具项目合同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处审核并签字;教学用地,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教务处审核并签字,最后由教研基地管理处凭申请表和交费收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划统一落实地块,签订用地合同。
三、用地申请人须于3月15日之前将审核通过的《教学科研用地申请表》,报教研基地管理处作物基地管理科,地址为原试验站办公室(四楼);联系人:宫树权;电话号码:84533313,手机号码:13331682408。
四、用地单位如需要教研基地管理处统一进行土地(旱田)的翻、耙、灭茬、起垅等项服务,须在申请时,同时说明,以便统一安排。
教研基地管理处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