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字〔2013〕30号 签发人:陈 光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和强化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保证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当学校人员岗位变动时,须在离岗前办理资产等交接手续,对未及时办理资产交接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将不予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请各单位负责人积极协助做好相关资产的移交工作。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登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进入资产管理系统,打印本人资产账目清单,认真核对后,同原单位指定人员进行资产交接。
2、领取《吉林农业大学校内人员岗位变动交接工作通知单》(副科级以上干部到党委组织部,其他人员到人事处),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3、经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审核后返回组织、人事部门。
4、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或调转手续。
特此通知。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