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坚持稳定规模、确保质量、优化结构”的总体要求和“国家战略导向、按需引进”的原则,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千人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组明字〔2013〕7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外专办发〔2013〕54号)文件精神,结合前三批“外专千人计划”申报评审情况,现就第四批“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第四批“外专千人计划”重点引进长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二、申报要求
1、2013年“千人计划”申报评审工作调整为1批次。重点引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2、申报人在申报“外专千人计划”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3、申报人选须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承诺入选后全职来华工作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4、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5、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6、申报人不得连续申报,最多可申报两次。
三、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中、英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一同上报)、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2)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评审演示PPT。
2、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评审演示PPT)。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
四、报送方式
请相关申报单位将以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汇总并分别整理后,一式四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1、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评审演示PPT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分别装入四个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人中、英文全名。
2、请相关申报单位将申报人的全部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评审演示PPT、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及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发送至吉林省外国专家局信箱157876376@qq.com。
3、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中、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PPT文件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4、第四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
2、请登录吉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网站(http://jilin.caiep.org/)下载申报材料电子文本(①《“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②填写说明;③《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④《“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⑤评审演示PPT模板;⑥“外专千人计划”申报材料附件清单。
请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
联 系 人:张莹
电 话:8453350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