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省领导就学校专家学者围绕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建议作出批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月14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实施,对我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奋力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作出了整体部署。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吉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从理论与战略研究、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农业科技与工程研发、“三农”干部队伍培训等方面与国家和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全面对接。
在我省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过程中,学校积极组织专家学者献言献策。提出的“建立种养结合农业循环体系,构筑农牧一体生产模式,建立秸秆还田生态模式,发展中药材产业,超前发展新型可视农业,吸聚工商资本下乡,培育乡村振兴人才”等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项建议被采纳吸收,进一步彰显了学校服务国家和区域“三农”事业发展的办学功能和“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办学理念。
下一步,学校将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和特色,为国家和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