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落细,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4月13日,学校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及独立设置科研平台积极落实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隐患台账,并且及时进行整改。4月21日,学校邀请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省内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面的专家,分三个检查组,先后对12个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及独立设置科研平台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学校实验室安全总体情况明显改善,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师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很多问题,如危险化学品存放不规范,配置的溶液无标签,室内物品遮挡配电箱,使用非国标插座及接线板等安全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专家现场予以明确指出,并向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反馈。
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相关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对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