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管理程序,6月4日下午,校纪委书记李新与学校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在学校十一号楼会议室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李新在谈话中指出,要增强廉政责任,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的责任、履行岗位廉政责任和创建廉政文化活动的责任;要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做到阳光示权,加强监督和建立相应机制,有效规避廉政风险;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务实、勤俭、为民的工作作风;要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五个必须”;要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要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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