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我校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南湖宾馆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签约仪式。校长秦贵信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管树森共同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学校党委书记姚秋杰、副校长孙少平、孙爱军、纪委书记孙杰光、副校长张立峰、陈光,校长助理曲政文,规划建设处处长韩子轩,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金玉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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