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长春市表彰2008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会议落下帷幕,我校荣获“高校文明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军民共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此外,校工会荣获“先进基层单位”称号;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荣获“优秀学生管理集体”称号;学校食堂荣获“文明食堂”称号;学校党委宣传部冯甘雨荣获“优秀个人”称号;校团委董雅致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校武装部李学武荣获“军民共建先进个人”称号;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白洪文荣获“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称号;外国语学院齐锰荣获“优秀学生管理个人”称号;中药材学院中药资源与开发2006级1班郭佳晶荣获“十佳大学生”称号;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06级1班张慧、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005级1班卓浩泽、经济管理学院2006级工商管理专业1班孙强荣获“文明大学生”称号;中药材学院中药资源与开发2006级1班荣获“十佳班级”称号;经济管理学院2006级财务管理3班、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06级水产养殖学2班、人文学院2006级家政学2班荣获“文明班级”称号;园艺学院22公寓526寝室、农学院22公寓416寝室、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2公寓215寝室、资源与环境学院22公寓309寝室荣获“文明寝室”称号;“Rising Sun”学社荣获“文明社团”称号。
在2008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我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高校工委的工作部署,不断深化“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的内容,充分发挥文明辐射和文化引领的作用,全面促进了我校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繁荣、和谐、开放、美丽和健康的新长春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