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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饮食中心大宗物品联合采购入围供应商选择(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20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责任编辑: 点击:[]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饮食中心大宗物品采购提供所需的入围供应商,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饮食中心大宗物品联合采购入围供应商选择(二次)。

       1.1标段划分:2标段白面、3标段豆油、4标段猪肉、5标段鸡肉。

   1.2招标内容:白面、豆油、肉制品等货物供应商

       1.3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3

   1.4交货地点:具体地点按需方指定

   1.5交货期:自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得超过3日内供货

   1.6入围供应商数量:每标段入围二家

2、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077/2-5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3.2

  2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或一级代理商;

  3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4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5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生产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3.5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

    23标段拟投货物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45标段应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疫苗免疫接种等记录,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3.6
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
    3.7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同类业绩合同、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承诺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920-- 2017926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130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1000/每标段,售后不退。(备注:一次公告报名有效,无需二次报名)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截止2017101012:00时(北京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为准。

6、兹定于20171011930(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
 

  联 系 人:王工、姚工        

      话:0431-81937052

          编:130000
     
    真:0431-81150785
  

 

      采 购 人:吉林农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

      联 系 人及联系方式:

                吉林财经大学:王冰15526855188

                吉林农业大学:孙伟:18626667107

                长春中医药大学:黄铁生:1894652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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